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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南宁启用电梯新标志 扫二维码知电梯安全

返回 发布时间: 2013/4/25 8:54:52 | 来源: 南宁晚报

 

  从5月1日起,南宁的电梯内将更换新的“电梯使用标志”,替代原来的“安全检验合格”。新标志增加了应急救援电话和二维码,市民可以更便捷地了解电梯的安全信息。针对这个新规的实施,昨日记者采访了南宁市质监局安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

  事件 电梯困人是不是质量问题?

  4月22日,人民西路世贸商城的电梯一日内发生两次人员被困的情况,引起不少市民对电梯使用安全问题的关注。就此问题,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刘科长表示,虽然电梯内明显位置并未见贴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但是经过档案查询,这部发生故障的电梯在之前定期的安全检验时是合格的,只是电梯的管理方没有将合格证粘贴在电梯内。

  经电梯的维保单位检查,发现电梯出故障并非是质量本身出现问题,而是人员超载严重造成。对于有些业主认为电梯“质量太差”,刘科长形象地用汽车打了一个比喻,电梯和汽车一样,虽然通过了年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没有定期维护保养安全使用,仍然会出现故障,甚至无法使用。定期维护保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才是最重要的,才不易出现意外的故障。

  疑问 电梯出现故障到底归谁管?

  电梯作为一种“纵向”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现问题后到底是由谁来管呢?刘科长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划》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保养的最小时间段为15天,而且规定每半个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都应当实施保养的基本内容。除了维保单位进行的规定维保,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每年也都会对电梯的安全进行定期的检验,并下发“安全检验合格”证明。而作为行使监察职能的质监部门,则会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监察,对故障率高的电梯品牌和维保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做出统计和相关处理。

  与市民最密切相关的就是小区内的电梯,而小区电梯作为全体业主所共有的财产,是由使用它的全体业主来承担管理责任,但通常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市民发现小区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但维保单位并不是按照最大间隔15天维护保养一次,可以去物业反映,而物业部门则有责任和义务督促电梯的维保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相应的维保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新规 新标志启用明确两大责任

  据了解,南宁共有1.8万部电梯,其中不乏一些“老龄”电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从5月1日起,电梯将启用新的“电梯使用标志”,而在此之前已核发且未到定期检验日期的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仍然有效,将在期满后退出“历史舞台”,明年5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更换。

  “电梯使用标志”新增加了“登记机关”、 “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制造单位”和“应急救援电话”等内容,便于使用者的使用和监督。不仅注明了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并对电梯使用安全承担“首负责任”的单位名称,也标明了制造单位对电梯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新标志上还采用了很“潮”的二维码识别功能,不仅能防伪,通过扫描二维码还能读出电梯所有的安全管理信息,包括电梯基本信息、使用单位、检验检测信息等。

  新的标志依旧由特检部门检验后颁发,但突出明确了两大责任,并要求填写的应急救援电话还应保证在电梯运行的所有时间保持通话畅通,接话后可以立即进行安抚和组织救援。

  “电梯使用标志”新增内容:

  登记机关、 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制造单位、应急救援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