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龙会成立宗旨
小龙会是广西小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房地产企业客户俱乐部。我们致力于让广大客户更加了解小龙地产和市场信息,与客户建立理性、对等、双赢的交流方式,加强与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时刻倾听各界人士对小龙地产的要求和建议,从而推出更能满足客户需要的优质产品,并通过更好的服务回报支持小龙的所有客户。
凡符合加入条件的朋友均可免费入会,经过审批后成为我们的会员。作为尊贵的会员,您可以从小龙会得到持久深入的关心、令您惊喜的消费优惠和文化沙龙、旅游健身、置业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您的关注和支持,是小龙地产持久发展的源泉。
二、会员条款
1、会员资格
⑴凡年满18周岁,填写申请表格,经本会批准,均可加入。可以是小龙业主,小龙员工,也可以是普通客户。
⑵入会申请被接纳后,本会将发出一张具有授权加入本会资格证明的会员卡。在享受购买小龙旗下物业的优惠待遇时,会员卡仅供本人使用。
(注:入会满一年后,您将成为资深会员;作为资深会员,您还可享有特别的会员权益!)
2、入会须知
每位申请加入小龙会的人士必须提供申请表格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否则可能导致本会无法处理相关申请。若您认为个人资料涉及到隐私问题,您可以向本会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3、终止会籍
本会实行自愿加入和退出原则。如果你打算退出本会,请将你的会员卡随同你的退出文字通知以函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本会。若您的行为对本会造成损害,本会有权解除您的会籍,被解除会籍后,您将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
4、会员卡
当您被审核通过成为小龙会的会员后,将拥有一张专属印有卡号的小龙会会员卡。会员参与本会活动、积分计划或享受其他优惠服务时,须按要求出示会员卡。会员卡损坏或遗失,可申请补办新卡,按规定交纳制卡费。
三、会员优惠条款
1、购房优惠
持卡会员在购房时可以享受优惠,具体以小龙旗下各楼盘的销售现场公布的优惠条款为准。
2、会员积分奖励计划
会员购房、推荐购房和参与会员活动等都可以获取会员积分,积分可以累加,可以兑换礼品和服务。
3、会员优先计划
会员可优先了解和参观华小龙旗下开发的楼盘,提前收到小龙最新推出的楼盘资料,并优先参与小龙会举办的社会活动,还可以免费得到有关置业安居和居家生活以及商业经营的咨询服务。
4、联盟商家优惠服务
持小龙会会员卡可在加盟商家享受特别优惠服务。加盟商家涵盖了餐饮娱乐、居家装饰、生活服务、休闲购物等与您的生活紧密相关的领域,将会使您享受到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5、小龙会将会不定期地举办各种会员活动,您可自由选择参加。还可以免费获得《小龙会》杂志,并不定期收到有关房地产资讯和本小龙会的活动信息。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权利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服务;
2、会员有权利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会员有义务传播本会的理念,遵守本章程并维护本会的声誉。
五、小龙会的终止
本会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运作,而无须说明理由,您的一切权益也将自行终止。
小龙会会员积分计划及标准
一、参加对象:小龙会全体会员
二、实施时间:自本规颁布之日起实施
三、积分方式及标准:1万元----2分,以此类推
积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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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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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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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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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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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买小龙物业(以签署合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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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业主再次购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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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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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本人已经成为小龙业主并再次购买小龙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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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推荐购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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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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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小龙会员并成功推荐他人购买小龙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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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推荐入会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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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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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小龙会员并成功推荐他人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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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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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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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小龙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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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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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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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规定另行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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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员级别和奖励兑付
随着积分不断累积,会员身价也随之攀升,到每期积分计划期满,将根据您的积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1万元—2分,以此类推。
积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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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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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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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赠价值100元的精美礼品;
- 受邀参加小龙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 获赠全年《小龙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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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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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赠价值200元的精美礼品;
- 受邀参加小龙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 获赠全年《小龙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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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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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赠价值400元的精美礼品;
- 受邀参加小龙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 获赠全年《小龙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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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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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赠价值600元的精美礼品;
- 受邀参加小龙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 获赠全年《小龙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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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000分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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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赠价值1000元的精美礼品;
- 受邀参加小龙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 获赠全年《小龙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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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获赠《小龙会》会刊的客户不再重复享受奖励内容
五、积分积累及兑付说明
1、积分计划参加对象为小龙会会员,包括具有小龙会身份的小龙集团员工,小龙地产业主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成为小龙会会员后方可参加积分计划。
2、积分计划所称“购房”行为 ,均指会员个体直接通过二级市场向小龙地产购买在售住宅、商铺(不含车库),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也不含团购行为。除特别说明外,小龙会积分赠送可与正常的公开购房折扣同时享受。
3、二手房业主入会不能参加“业主积分”,若再次购房便可参加“老业主再次购房积分”。
4、推荐购房积分、首次购房积分、老业主再次购房积分中的“万元”均指实际成交金额(最终以购房合同为准),积分按照“万元”计(四舍五入)。
5、参加购房类积分(推荐购房积分、资深会员购房积分、老业主再次购房积分),要主动出示会员卡,或告知销售人员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身份确认,且在签署认购书时填写积分证明表格;当日未办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补办积分手续。
6、“推荐购房积分”以初次来访填写的《客户登记表》为准,如第一次来访时未说明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不能积分。推荐购房参加积分时,推荐方和被推荐方必须同时到场,在积分证明表上签字确认。
7、积分计划中所称的“老业主”仅指已购买小龙地产房产且全款已到帐的业主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其他亲属关系不算。
8、参加“老业主再次购房积分”必须交验原购房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未办理的交验购房发票原件),由客户服务中心留存复印件。如属老业主直系亲属重购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具法律效力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9、推荐入会积分:会员推荐非会员的亲友成为会员,可获得积分,每个会员推荐会员人数上限为20人,超出部分不另计积分。推荐人名称、会员号码等信息由被推荐人在入会申请表上填写有效。
10、客户在享受过本计划的各项优惠后如要退房,则需在退出的房款中扣除其所在级别得到的各项现金奖励和物质奖励(非现金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11、每期活动期满,小龙会将根据会员的积分及相应等级,发出书面兑奖通知书;通知书会明确会员的积分总额、对应等级、应得奖励及兑奖的时间及地点。小龙会将不定期在公司网站、会刊上发布会员积分排行情况;会员也可以随时到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自己的积分情况。
12、积分不得转让、赠与、买卖。
13、每期计划期满,奖励兑付后的所有累计积分即清零,仅保留参与积分计划所获得的最高会员级别, 会员必须在小龙会发出兑奖通知30天内,按通知指引领取积分奖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同样清零。
14、根据项目不同,本会有权决定该项目是否参加积分奖励计划。
15、本积分计划的解释权归小龙地产小龙会所有。
六、积分证明表:
会员填写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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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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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时间 |
积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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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积分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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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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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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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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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物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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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的请注明,未购的填写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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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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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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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会填写 |
现场经办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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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经理审批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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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出示您本人有效证件和会员卡,经核实方可为您累计积分。本积分证明不可代办。
2、推荐人信息中“所购物业”一栏,已购的填写物业名称,未购的填写“未购”。
3、本证明表一式两份,小龙会与会员各一份,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4、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阅积分:
电话:
传真:
网站:
E-mail:
七、获得积分的流程:
申请入会——参加活动、投稿刊用、友情参与小龙会的工作、推荐购房、提出合理化建议、资深会员首次购房、老业主再次购房等——与活动现场或销售现场,出示会员卡,签署积分证明表,办理积分手续——当期积分计划到期,通知您兑付积分奖励,领取奖金、奖品——记入个人积分档案——小龙会或营销经理审批。
小龙会联盟商家合作协议
甲方:广西贵港市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小龙会依托“小龙”品牌,携小龙各类优质客户资源,旨在与有识商家建立跨行业的合作联盟,为商家提供面向全国的客户服务及发展平台,共享消费市场资源,同时也向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方案
合作期间,甲方会员在乙方消费时,出示小龙会的会员卡,即可享受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优惠。乙方职员或会员亦可在甲方免费入会,成为甲方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会员在乙方消费时,出示甲方会员卡,即可享受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优惠。
2、甲方的会刊及其他宣传资料可以摆放在乙方店内。
3、甲方的优惠及相关宣传信息可以免费发布在乙方的网站和会刊上。
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在会刊、网站、会员手册上以及活动时发布乙方企业及产品优惠信息,推介乙方企业形象。
2、甲方授予乙方“小龙会特约联盟商家”匾额一块,悬挂于乙方店堂内显著位置。(样式、规格、材质详见附件)
3、甲方推荐小龙会的会员到乙方消费,免费为乙方开发客户群。
4、甲方在举办会员活动时,优先考虑与联盟商家合作,共同组织。
5、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声誉。
6、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资质和真实的宣传信息。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资质和宣传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保证提供的物业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乙方的权益。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通过甲方会刊、网站、活动等各种渠道发布企业及产品信息。
2、优先考虑与小龙会共同组织会员活动,提高甲方的知名度。
3、优先免费获得小龙会的会刊。
4、优先获得小龙地产的商业拓展信息。
5、乙方职员或会员免费在甲方入会,成为甲方会员,享受会员待遇,参加会员活动。
6、其他深入合作方式和权益。
义务:
1、乙方为甲方会员提供协议规定的相关优惠折扣,其优惠幅度不应低于乙方会员和社会消费人群。具体优惠措施和折扣见附件。
2、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小龙会会员的权益。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资质和真实的宣传信息。因乙方提供虚假的资质和宣传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提供商家店内资料架、信息栏展示甲方相关宣传资料及会刊资料
5、乙方应保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标、标志等,不得透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提供的优惠和折扣有变动,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可再就新的优惠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告知甲方会员。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年。期满后,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则本协议顺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合作期间,接到甲方会员对乙方的投诉,双方应妥善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会员退会的,达到5次以上(含5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合作期间,除现金充值卡外,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优惠和折扣低于乙方的会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终止合作。
3、甲方发现乙方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反之, 亦然。
4、合作期间,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双方互相负有保密义务。擅自透漏商业秘密的,对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5、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出现争议的,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发生纠纷,应该诉讼至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
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尽权利和义务。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时间:
签署地:贵港市
附表1:小龙会联盟商家信息表
小龙会联盟商家信息表
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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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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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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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现有对外优惠/会员价/与小龙会类似合作单位优惠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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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成为小龙会特约商家后的需求请以打“√”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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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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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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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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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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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讯服务 □ B:投稿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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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赞助 □ B:合作 □ C: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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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摆放 □ B:不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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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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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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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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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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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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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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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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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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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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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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